芜湖社保可以补缴吗?
本人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在三山区一学校聘用,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经查,单位自2009年12月起为我办理社保缴费,共缴费9个月,现与单位协商后,同意为我补缴2009年9月---11月共3个月的社保,请问现在还有办法能补缴吗?若能补缴,走什么程序?需要那些材料?请百忙之中给予解答,为谢!
三山区党政办答复如下: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区人社局回复如下:
依据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单位职工因未及时缴费社会保险后申请补缴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区经办机构审核再报市社会保险经办审批后,可以补缴。
具体补缴程序、需提供材料等,由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