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的社保要求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17年12月31日截止的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提高社保的缴费记录,必须是芜湖的社保吗?或者是自己缴纳社保的凭证?
芜湖市人社局答复如下:
网友:
您好!
根据《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芜人社秘〔2017〕136号)文件精神,我市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执行到2017年12月31日。安家补助(本科2万元,专科1万元)和契税补助同时执行到2017年12月31日,对于2017年12月3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并经市住建委网上备案的,可享受补贴政策。购买二手房符合购房补助各项条件的,补助政策执行到2017年12月31日。
根据芜政〔2013〕51号和芜人社秘〔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3年6月2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符合首套房、学历(或职业资格、职称)、在芜就业参保等条件,且申请人申请当月必须具有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含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在缴纳契税、办理产权登记后,可以向房屋座落地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安家补助。
针对您的情况,申请人申请当月必须具有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553-39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