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芜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你的工资有变化吗?
我们每个月的工资
都会扣掉一笔“五险一金”
这“一金”就是指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可用于购房、租房、修房等
所以还是有必要缴存滴~
最近,芜湖住房公积金有新消息!
#芜湖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
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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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2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1年度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调整的相关信息(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86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各2493元),下限为138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各69元)。
调整内容
1、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核定:
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芜湖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3084元测算,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0771元(83084元÷12月×3倍),若职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771元时,缴存单位应以20771元作为缴存基数上限,较2020年度缴存基数上限19540元增加1231元;2021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4986元(20771元×12%×2),较2020年度月缴存额上限4690元增加296元。
2、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的核定:
若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芜湖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时,缴存单位应以1380元作为缴存基数下限核定2021年度职工缴存基数;2021年度月缴存额下限为138元(1380元×5%×2),与2020年度下限相同。
3、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5%-12%.
下限不得低于5%,上限不得高于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0年(自然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芜湖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771元,不低于芜湖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38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各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86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各2493元),下限为138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各69元)。
缴存基数调整执行期限
各缴存单位应于2021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原则上在7、8两个月内完成,此次调整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注意事项
1、缴存单位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后不再变更,同一单位职工应在同一月份办理。
2、缴存单位应如实申报缴存基数,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发(1990)1号令)核算职工缴存基数,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时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并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4、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缴存单位务必在年度调整工作前认真核对好单位和职工(含封存)的基础数据信息,信息有误的需在调整前予以更正,以免影响年度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