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已在杭州就业,落户需要到哪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网友提问:
非全日制研究生已在杭就业,落户需要到哪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杭州市公安局答复如下:
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教研厅【2016】2号文件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政策。 申请材料目录:
(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1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1份;
(三)落户地材料: 1.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共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已有户口本的需提供户口本;(落本人住房需提供) 2.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落单位或人才市场需提供) 3.在市区无房的,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挂靠亲友需提供) 您可以在浙里办app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中搜索“人才引进落户”,选择落户地所属区后在线上申请或者前往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线下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