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门诊统筹是否需要转诊?统筹待遇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规定,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强了门诊就诊管理。为适应门诊就诊管理变化,保障参保人员就医需求,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自2020年2月7日起,暂取消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门诊高费用补偿转诊政策。目前仍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无须转诊,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至我市16家三级综合医院就诊,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在一个待遇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在职职工超过起付标准1200元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按社区医疗机构70%、非社区医疗机构60%的比例支付2000元(需个人先行自付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按比例自付后,再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超出起付标准的部分会自动抵扣,无需持票报销。
消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