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材料
来信内容:商业贷款买房超过3年了,还能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全款发票,提取公积金吗?
答复情况:解答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意见:
购房提取只能办理一次。如果您已经办理过购房提取,可以按照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1、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行为真实有效; 2、本项提取业务中所提到的自住房商业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纯商业按揭住房贷款; 3、申请人已偿还此套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满一年(12个月)。
(二)提取对象 本人、配偶、产权共有人。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主贷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 3、购房合同(仅第一次还贷提取时需提供)。 4、商业贷(借)款合同原件(仅第一次还贷提取时需提供)。 5、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对账单(近3个月还款记录)。 6、申请人收款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四)提取时间 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时间不少于一年(12个月)。
(五)提取金额 1、按实际还贷款额计算,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还贷总额。 2、产权共有人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计算可提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