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条件
根据《无为县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实施细则》(无政〔2013〕18号)规定:新就业职工、在我市城区或有保障房乡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向用人单位申请,由所在用人单位审核后,统一集中向市住房保障机构申请公租房。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城区或有保障房乡镇劳动关系稳定,在申请之日前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且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2、在本市城区或有保障房乡镇范围内无住房。
另外, 陈芳网友提及可否申请廉租房。2014年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发文,将廉租房并轨纳入公租房范畴, 现行“廉租房”指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家庭入住公租房按廉租标准缴纳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