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的大学生落户政策中的一次性安家费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申报条件如下: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在青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自主创业的,创业实体须登记注册成立1年及以上;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发放。详细申请程序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