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房租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信件内容:
2018.12.28收房,并领了维修基金正式发票,现在丢失了。这个维修基金和办房产证有什么关系没有?可以补办吗?手续流程是什么? 回复部门: 市房管局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网受理,一网办结”工作的通知》(武土资规发〔2018〕109号)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购房人提供《湖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若购房人的《湖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丢失,可以凭购房合同及身份证在办理权证所在区政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开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已于2019年1月15日下午联系投诉人,告知上述事项,投诉人对中心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