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小区关于未入住房屋物业费收取有何规定?
问题案例
咨询:本人在瑞辰徽苑小区有一住房,一直未装修入住,现小区物业(绩溪实惠物业)来电催缴物业费,让全额缴纳,但是通过网上了解物业管理条例,未入住业主只需按物业费70%缴纳,所以特向政府咨询我县相关物业管理条例政策!谢谢!
解答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具体费用应该参照物业合同约定执行。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