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区别有哪些?
一、申领条件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
2019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事业补助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但应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补助金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2个月(不含)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元/月;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