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自建(翻建)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产权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
3、合法有效的规划许可证原件;
4、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批文原件;
5、合法有效的施工许可证原件;
6、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原件;
7、申请人收款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二)提取时间
1、工程预算报告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自建、翻建住房,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三)提取金额
1、提取总额不超过工程预算金额。
2、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