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在芜湖市就业创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已享受过同类型财政补助政策的人才除外)。
2、上述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在芜湖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填写结婚信息必须上传)
三、办理形式
1、网上办理:点击进入
2、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大厅208办公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
咨询电话:0553-3122356
四、办事流程
1、受理
岗位职责:查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2、审查1(审查步骤可以依据部门办理情况自行设定)
岗位职责:审查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首套房资质进行认定。
3、审查2
岗位职责:审查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学历资质或技术职称资质或职业资格资质进行认定。
4、审查3
岗位职责:审查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社保缴纳资质进行认定。
5、决定
岗位职责: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6、办结
岗位职责:根据决定人意见,完成审批流程,确定补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