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城乡医疗救助中的居民包含哪些人?
1、特困供养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
3、2016年及以后脱贫的非特困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
4、低收入家庭的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
5、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暂定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线且低于低保线两倍水平;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界定标准暂定为,按户口区分,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到本市上年度农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以上的重病患者。各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此标准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