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亩塘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元亩塘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园林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审查元亩塘公园项目建议书的函》(芜园林〔2020〕1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4号会议纪要和元亩塘公园规划工作对接协调会会议纪要,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全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创建良好的投资和居住环境,积极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江城市,同时提高区域防灾、避难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建设。
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分为三个地块,一号地块位于弋江路以西、大工山路以北区域,二号地块位于弋江路以西、大工山路以南区域,三号地块位于弋江路以东、大工山路以北区域。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实施一号和二号地块,占地面积约32.5公顷(含水面面积约16公顷),主要建设综合性公园,包含沟塘整治、绿化、园林、景观、休闲、运动、防灾等配套设施。二期实施三号地块,占地面积约70公顷。
三、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4185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约1545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约8000万元)。
四、项目代码:2020-340202-78-01-008820。
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此复。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