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民办幼儿园的收费与退费标准
具体想了解一下民办幼儿园的收费与退费的具体标准。小孩上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是不是有一个月只上一天就要收取当月的保教费这个事,教育局有没有什么执行标准的文件
处理意见:网友,您好!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费〔2016〕92号)文件第三章第九条规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幼儿园保育教育、住宿成本,办学质量、幼儿园等级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第五章第二十条规定:“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或因病休假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保教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退费方法:按1个月标准计算退费,退(转)园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3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退还1个月保教费、住宿费;连续不满30日的不计退费。”因幼儿园归各县区教育局管理,如有需要请您具体咨询所在县区教育局,联系电话:含山县教育局4332876;和县教育局5312016;当涂县教育局6748028;花山区教育局8886715;雨山区教育局2343053;博望区教育局6065739。 如有疑问,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473084。
处理单位: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