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购买首套房后又退房,是否还能保留购房资格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的一名集体户(由人才新政凭本科文凭落户在观沙岭派出所),我于2017年10月落户,至今已经两年多了,工作、生活都在长沙。2017年10月落户后,我在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长塘组黄金西路888号一个名叫荣盛岳麓峰景的楼盘购买了本人在长沙的第一套商品房,取得了经备案的购房合同,也成功申请到了住房贷款,目前在正常还贷中。然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我购买的商品房现在已经确定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房,而且房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开发商已经违约,因此,我向开发商提出了退房申请,开发商也表示实在要退他们可以同意结束合同并退还购房款。但是,在退房之前,我有2个比较关心的问题。第一,退房之后,我的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如何处理,需要去政府部门做注销之类的处理吗?第二,退房之后,我是否能恢复拥有第一套房的购房资格?如果能的话,多久能恢复购房资格?此致,盼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好,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38号的规定:选房确定名单中的购房人无故退房的,该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半年内不能享受首套刚需购房优先的待遇。望您知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