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所需材料
请问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需到哪里登记?需什么材料?
经胶州市卫生健康局落实,针对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在企业正常退休的到企业办理,经费由企业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解决。2、2012年7月20日前已经破产关闭的原市属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中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分批发放。
所需证件:(1)《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证件丢失,须携带本人补证申请书、双方户口簿、双方单位证明(证明办理《光荣证》的时间和丢失原因)、已办过《光荣证》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补办。(3)本人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有关证件丢失,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未享受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的证明材料(已享受退休工资加发5%的不再享受此补助)。
个人申请。每年7月底前,符合本年度发放范围的退休人员携带规定的证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外迁人员还要提供原户籍地计划生育奖励情况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但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代为申请。
如有异议可以电话咨询:82288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