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持有共有产权证在雨花区申请入学的条件
我在黄兴镇那边购买了房产.我父母在雨花区海拔东方那里买了房子.并且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小孩可以在雨花区这里读小学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市民: 您好!您于12月23日关于“共有产权证上学问题”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雨政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 持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须小孩法定监护人及小孩本人名下在长沙城区无全产权房产,且共有人之间须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如小孩父母及小孩本人名下在长沙城区无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在雨花区海拔东方小区,能提供由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开具的该房产为其在长沙市范围内唯一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经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或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方可在雨花区申请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