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产权证的回迁房还能在青岛市区再购入一套商品房吗?
你好,本人未婚,户口在城阳区,目前村里有两套回迁房且已办理房产证,请问可否在青岛市区再购入一套商品房,谢谢,
您好,1、根据《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要求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下同)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2、根据关于落实《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18-105号】第七条规定:征收4.18《通知》限购区域内住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征一购一”的原则购买住房,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被征收人可以持身份证明、货币补偿协议、征收部门出具的领取补偿金证明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