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在长沙购房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你好~ 我是一名在迪拜工作的长沙人,因为之前在国外工作,公司给我交的公积金是深圳的。之前咨询过,说是深圳和长沙的公积金是可以互通的。
但是现在我看了几个楼盘,楼盘的销售都说是长沙已经暂停了异地公积金。
请问一下这个消息是属实的吗?
如果属实我有什么处理方法吗,是可以转回来不用等待直接跟长沙公积金一样的买房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金管委〔2018〕5号)规定,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在长沙购房,目前不支持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根据《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职工在我中心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提出异地转入申请,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显示职工在异地已连续缴存6个月,且无间断地在我中心正常缴存,则该异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异地缴存金额转移到账后职工可以申请贷款。若在异地未连续缴存6个月或间断后在我中心缴存的,则需在我中心继续缴存至满12个月方能申请贷款。若以后您还有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