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医疗保险为何从2015年开始补缴?
想要参加居民医保,被告知要从2015年开始补缴。居民医保不是交一年保一年吗?居民医保也有年数累计吗?达到多少年可以享终身?补缴对于居民的真正实惠是什么呢?
您好,来信收悉。经青岛市医疗保障局落实,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第五章滴四十三条规定“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或者中断参保缴费的居民,可以在年度集中缴费期内办理参保。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由个人缴纳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期间不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青人社办发 〔2014〕12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或者中断参保缴费的居民,可以在下一年度集中缴费期内办理参保。参保时,应当补缴自2015年1月1日起应由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并自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补缴期间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不累计年限。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