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连日来,繁昌县围绕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市场化”,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该县科学确定成员身份。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由群众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标准、程序、办法,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确认结果向全体村民张榜公示,特别注意保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成员身份确认后,建立登记簿,详细记载成员信息,经镇审核后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该县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全面清查,摸清家底,健全管理制度,切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对清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清查结果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同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实行台账管理。该县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让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受益者。股权设置方面,采用“量化到人、权能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原则,提倡实行户内“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静态管理模式,保持股权相对稳定。该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和地位,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作用。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及保障有关配套政策的落实。
该县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展股份合作,对分配到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在尊重承包农户意愿以及不改变承包耕地、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让农民变股东。此外,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场所,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在试点基础上探索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