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调整201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适用职工平均工资参数的通知》(皖社险函〔2017〕53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芜人社秘〔2017〕186号)精神,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1、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321元、下限为3064元。
2、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选择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107元)的,月应缴费为1021.40元;月缴费基数选择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64元)的,月应缴费为612.80元。
3、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64元)执行,缴费费率选择5.5%的,月应缴费为168.50元;缴费费率选择8.5%的,月应缴费为260.40元。
4、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金每人每月30.60元。
芜湖县人社局社保征缴中心快速反应,一方面及时做好缴费基数参数变更及维护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经办窗口、QQ群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耐心细致做好答复解释工作,确保7月份各参保单位及个人按新规定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