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弋江法院宣判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A小来源:平安芜湖2017-03-29 19:00:45 近日,弋江区法院宣判该院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郑某、吴某夫妻二人在生产、加工牛肉食品的过程中,违法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同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豆瓣 芜湖市民小卖部买完饮料电动车就被盗 司机醉驾怪罪于酒饮料 民警请教专家戳穿谎言 相关阅读 芜湖县通航路与九三路交口施工封路公告! 芜湖县:男子错汇30万元 民警及时帮追回 芜湖一男子在非机动车道超车还闯红灯,被路过交警逮正着 商家禁止自带食品、酒水的行为到底合法吗? 上海迪士尼不让带食物入园违法吗? 推荐图片 2021芜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你的工资有变化吗? 芜湖公交卡将停止发行!不再充值!明年可用支付宝、微信 关于芜湖市三山区燃气用户户号变更的通知 芜湖市文化路要进行拓宽改建啦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