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饱仍觉得累? 心理师:只要有这4点...就是没睡好!
一早醒来,心想“昨晚有睡好吗?“但睡眠品质到底该如何衡量呢?根据美国国家睡眠基金会发表,客观的睡眠品质可从入睡速度、连续睡眠时间来评估喔!
美国国家睡眠基金会(National Sleep Foundation)在《睡眠健康》(Sleep Health)期刊发表对于“睡眠品质“的定义,良好的睡眠品质应同时包括以下四点:
(1)入睡耗时<30分钟:躺上床后30分钟内睡着
(2)半夜醒来≤1次:半夜醒来的定义是醒来5分钟或更长的时间
(3)半夜醒来<20分钟:半夜醒来后可在20分钟内再度入睡
(4)睡眠效率≥85%:睡眠效率是指睡眠时间除以躺床时间的百分比
那怎样叫做睡眠品质不佳呢?
(1)入睡耗时>45分钟(老年人则为>60分钟)
(2)半夜醒来≥4次(青少年则为≥3次)
(3)半夜醒来>40分钟才能再入睡(13-17岁或65岁以上者,若半夜醒来需>50分钟才能再入睡,即为睡眠品质不佳)
(4)睡眠效率≤74%(18-25岁年轻成人,若睡眠效率≤64%才被定义为睡眠品质不佳!)
心理师表示,要达到“好的睡眠品质“需同时满足上述4点,但“不好的睡眠品质“的标准更严格,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即表示睡眠品质不佳。心理师提醒,良好的睡眠品质有助于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若睡眠品质不良的标准中,只要有某一点发生频率超过每星期3次、且持续3个月以上者,建议可积极咨询“睡眠中心“的诊断与改善建议,以免长期睡不好而影响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