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
申报条件:
1.《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五、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四)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证书的编号与原编号一致。㈤《教师资格证书》损坏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其编号为原证书编号。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应造册登记,集中销毁。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条件: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本人档案里原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复印件,并加盖人事或档案保管部门的公章。——申请人自提供
3.本人的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申请人自提供
4. 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5.本人小二寸证件照三张。——申请人自提供
6.如需要请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共同签名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自提供(非必要)
申请流程:
1.申请:
镜湖区到芜湖市长江北路51号镜湖区教育局705房间申请;
三山区到三山区龙湖大道1号三山区政府305办公室申请;
弋江区到弋江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南瑞公共公共服务中心申请;
鸠江区到鸠江区祥盛路人力资源市场4楼申请;
经开区到经开区银湖北路39号经开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3)申请;
无为县到无为县教育局人事股A605申请;
繁昌县到繁昌县繁阳大道政务文化中心2楼申请;
芜湖县到芜湖县湾石公路交通大楼芜湖县教育局人事科申请;
南陵县到南陵县籍山大道南陵县教育局人事科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全的,予以退回,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时限:1天)
3.审核: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审核。(时限:1天)
4.办结:审核后网上提交省教育厅终审出具补办的教师资格证。(时限:28天)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