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养犬犬证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流程+材料+地点)
一、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应当办理养犬登记
芜湖市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制度。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单位养犬的,每个单位限养一只。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应当办理养犬登记。
下列区域为重点管理区:
(一)镜湖区的全部区域;
(二)弋江区、鸠江区所辖街道的全部区域;
(三)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以及其他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全部区域;
(四)无为市无城镇、湾沚区湾沚镇、繁昌区繁阳镇、南陵县籍山镇所辖社区的全部区域;
(五)芜宣机场所在区域。
重点管理区之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二、养犬登记办理流程
办理入口:通过“智慧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犬证办理版块自助申请。
办理流程:
1、免疫、注射电子标识
养犬人携犬到本县区一站式免疫点接种狂犬病疫苗、注射电子标识。已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到一站式免疫点签署《狂犬病免疫承诺书》。
2、提交办证申请
通过“智慧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犬证办理版块自助申请或到一站式免疫点提交办证申请及材料,所需材料见“办证材料”。
3、公安审核
犬证办理申请提交后等待公安机关审核,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审核结果会通过微信公众号通知您,您也可在本平台我的办理中查看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4、领取养犬登记牌
请在收到芜湖市养犬登记证审批通知后,到业务办理(免疫登记或领取免疫承诺书)的一站式免疫点领取芜湖市养犬登记牌。领取时请出示已办理的电子犬牌或办理成功通知。
三、养犬登记办理材料
个人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时,应携带犬只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地居民携居民身份证,外地在芜居住人员携居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住房产权证;
(三)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主住房产权证明;
(四)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单位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时,应携带犬只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材料;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养犬用途说明;
(四)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设施证明;
(六) 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养犬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申请人十日内将犬只自行处理或者送交犬只收留所。
四、芜湖市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点
》〉芜湖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