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哪些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6】170号文第一条规定:补贴对象为:自2013年起,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13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
稳定就业是指2013年及以后在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业首次就业(含中央、省属、驻芜单位),包括自主就业创业。
参加社会保险是指在企业工作的要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满三年;自主就业创业的,要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满三年。http://rsj.wuhu.gov.cn/xzzq/rsrc/7797210.html(表格打印地址)
详情建议咨询单位纳税所在地的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发放受理点。
无为市 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无城十字街老庙黄金二楼 6613561
芜湖县 芜湖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 芜湖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6号窗口(湾沚镇湾东路) 8127787
繁昌县 繁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繁昌县广电大厦2楼综合楼 7878169
南陵县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东2楼大厅25号窗口
(经济开发区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 6835191
镜湖区 镜湖区人社局 镜湖区人社局208办公室(长江路51号) 3122356
弋江区 瑞丰商博城 4221056
鸠江区 鸠江区企业服务中心 鸠江区人社局二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鸠江区万春西路12号) 5960061
三山区 三山区人社局 三山区政府南辅楼一楼8号窗口(三山区龙湖大道1号) 3918033
经开区 经开区人才中心 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4号窗口(港湾西路30号) 584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