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政策申请条件
根据芜政〔2013〕51号和芜人社秘〔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3年6月2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符合首套房、学历(或职业资格、职称)、在芜就业参保等条件,且申请人申请当月必须具有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在缴纳契税、办理产权登记后,可以向房屋座落地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安家补助。
根据《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一、对2013年6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签订购房合同、经市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申请购房补助时已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件,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延续执行补助政策。二、上述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2018年以后毕业,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限期为2年。
(三)申请条件
1.2018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人为与我市纳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岗位在我市的就业人员或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不含各级财政经费供给人员)。
3.在我市就业人员须参加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须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是指申请人取得相应学历后,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期间社保间断不超过2个月的可累加计算;社保中断超过2个月的,终止补贴。
(四)申请材料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办企业人员须另提供营业执照;派遣制员工须另提供包含实际就业企业及岗位信息的派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