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理公积金摊还之后更改摊还公积金账户
内容:
您好,我之前在工业园区工作,然后用工业园区的公积金账户办理了摊还,现在我换工作到苏州市区了,会有一个新的公积金账户,我想以后开始用这个市区的公积金账户来摊还,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开具哪些证明?
回复人: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市区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后,请凭借款合同、指定还款银行卡、身份证,与公积金中心、借款银行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同一户口簿直系亲属办理需提供)、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目前“苏州公积金”APP已有部分银行可在线办理《委提协议》签订,您可以尝试在线申请办理。如有疑问,欢迎拨打苏州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热线电话:0512-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