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由医保基金支付吗?
淮安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由医保基金支付吗?
来源:淮安市政府办公室
可以。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内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其中一般诊疗费支付比例为70%),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3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内门诊最高补偿限额为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