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城市户口独生子女家庭政府代缴医保吗?
问题案例:谯城区户口独生子女家庭,政府代缴医保吗?如果代缴怎么申请或办理?
办理部门:谯城区政府
解答内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区卫健委核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工作任务的通知》(谯政办秘〔2014〕35号)规定:城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农村双女绝育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独生子女户仅限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双女绝育户仅限两个女孩及其父母),由区人民政府统一代缴其个人所需缴纳的。 一、申报条件:夫妇双方及子女户籍在我区;夫妻双方无违反我省有关生育数量政策规定生育的行为,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仅指农村双女绝育户的两个女孩);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农村双女户当年9月30日前自觉在指定施术单位落实绝育措施;当年11月30日前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没有享受过政府部门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基金。已婚嫁、参军、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子女除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的下岗人员及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个体经营者除外;双方或一方系非农户口的夫妇,双方或一方有用工单位的除外(用工单位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集体、私营企业)。 二、申报程序: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农村双女户绝育证明、社区和乡镇(街道)两级出具的无用工单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居)委会填写《申报表》;交乡级计生办核实、公示、确认后上报区卫健委;区卫健委核实签署意见,汇总上报区医保局审批。 热线承办:区卫健委信访室,电话:0558-5538627。 欢迎您再次登陆网站留言或者拨打12345市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