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无为出租车、客运班线、渡船等,最新通告来了!
关于有序恢复无为市公共交通
和客运班线运营的通告(第二十号)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序恢复我市公共交通和客运班线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4月16日起,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取消车辆号牌尾数单双号限制,全面恢复运营。
2、从4月16日起,全面恢复市内渡口运营。
3、从4月16日起,全面恢复省内客运班线运营。省际客运班线视疫情情况将有序恢复运营。
4、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班线、渡船在恢复运营前做好车船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运营过程中按规定落实车船、场所消毒和测温等防控措施。乘客需出事安康码扫码上车船,车船行驶途中开窗运行,保持车船内通风,驾驶员、渡工、乘客必须戴口罩,乘客需隔位就坐,乘坐率不得超过50%。
5、市交通、海事部门、属地镇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运输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运输企业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严肃追究责任。
无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