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民医保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请问合肥市居民医保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处理意见:经了解,根据《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参保居民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75%。跨县域和合肥市区(包括市本级和四县一市)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通过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和在上级医院急诊抢救的,基金支付比例不变;未通过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院即时结算。
处理单位: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