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快递企业可申报财政补贴 最高奖100万
1.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收寄业务量首次达到1500万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符合条件的、在当年所在县域考核前三名的企业,按所在县文件标准由县政府给予奖励。
3.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自建快递区域总部(分拨中心)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国际快件交换中心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5.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购置快件智能化分拣成套设备的企业,按照购置设备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