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安置房办证详细步骤
芜湖安置房办证详细步骤
第一步:市民应先到各区安置单位办理房款结清手续,领取安置房初始登记证、拆迁安置明细表(如建设单位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已交无需提供)。
第二步:去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申报、缴纳,到物业资金交费窗口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第三步:在区安置房办证窗口完成交件、接受询问、缴纳费用事宜,领取登记受理单,同时可办理证件邮寄业务(市区范围内免费)。
第四步:登记业务经审核登簿、缮证后,即可领证或权证寄送到家。
安置房申请办证热点问答
1、有套安置房现要办不动产权证,但人在外地,能否委托父母代为办理?如何办理委托手续?
答:儿子在外地,可以委托父亲办理,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即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2、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当时没有不动产证。买卖协议待房屋能办证时,卖方无条件协助过户到买方名下。如今可以办证了,如果房屋办证在原房主名下再过户麻烦,能否直接由买方办理?
答:根据安置房办证有关规定,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必须凭拆迁安置协议,先办理到拆迁安置户的名下,然后再通过房产交易过户程序办理到购房人名下。所以,您的情况目前无法将不动产权证直接办理到您的名下。
3、离婚协议写明安置房归我,可是购房协议被对方带走,该如何办理房产证?
答:如夫妻协议离婚,约定安置房归一方所有,需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归属一方产权登记。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法提供,需到拆迁协议存档单位复印此协议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4、安置房的老人去逝了,产权证怎么办?可以过户到子女名下么?
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目前我市的房屋继承登记仍沿用以往的“公证登记”模式,由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书(遗赠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
5、安置房的不动产证和商品房的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购买安置房的话,不动产可以过户吗?
答: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和商品房转移登记,领取的都是不动产权证书。拆迁安置人,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安置房可以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