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安置房初始登记 办证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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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除城南不动产中心办理点外,另外增设了两个办证点,分别位于弋江嘉园二期、白马小区三期,主要办理新启动的蓝湾半岛、金石新城两个安置小区的转移登记工作。蓝湾半岛办理点:弋江嘉园二期S3#裙楼01室;金石新城办理点:白马小区三期25#楼4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办证所需材料:
1、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安置房交房结算单及票据;
3、被拆迁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结婚证;
4、有证房屋拆迁需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或买卖契约(如属无证房不需提供);
5、拆迁协议中被拆迁人已故需提供公证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事项:安置房承租未购买的,办证前需将承租款付清。
办理地点:长江南路97号高新综合服务区B4#楼一楼安置科101室
目前,弋江区正全力推进安置房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工作,并通过进小区宣传办证相关政策的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