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前“温提“电商 不得私定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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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节到临前夕,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网信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8间网络市场监管联系会议成员部门,于周一(6日)上午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间个重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
市工商局根据法规,从5个方面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提出指导意见,当中包括对于消费者在参与网购促销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霸王条款“,如平台不能擅自设定不退订金条款、预售货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增加限退条件等对消费者不公平或不合理的规定。
工商部门又指,网络交易平台不得虚假宣传、夸大成交量及成交额等方式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