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池州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实施,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阶段成效。
1.注重强化组织领导,实现体系全面覆盖
工作方案全覆盖,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
在5月底全面完成市、县(区)级工作方案的出台
到8月份全市56个乡(镇、街道)相继出台工作方案
并将河长制工作延伸至607个行政村(居)
河长体系全覆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市级总河长,5位市政府副市长分别担任相关河湖的市级河长。
全市共设立
县(区)级总河长县级副总河长、河长乡(镇、街道)级河长村(居)级河长
10名68名542名658名
做到每条河流
每处湖泊
每座水库都有河长
办事机构全覆盖,市、县(区)分级设立河长办,全市56个乡(镇、街道)也设立相应机构,市编委研究成立市级河长办事业单位机构、安排全额事业编制4人。
2.注重建立工作机制,切实热实工作基础
落实工作制度,市、县、乡及时出台本级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以及年度考核办法,并结合实际制订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工作督办制度等。
落实部门职责,河长制办公室由各级水务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部门、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协助河长组织开展河湖调研和巡河工作。
落实规范公示,全市共树立河长制公示牌1062块,注明河湖名称、河湖概况、河长姓名、河长职责、协助部门、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信息,确保监督渠道畅通。
落实方案编制,市级已完成秋浦河、九华河、黄湓河、升金湖等4处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初稿),县、区完成8处河湖实施方案(初稿)。
落实互动平台,通过河长公示牌,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依托市政府、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开设“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专栏和“我为河长进一言”互动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河长制工作动态,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对河长工作的建言。
3.注重坚持真抓实管,河湖管护成效显着
督察指导到位,以明查、暗访等形式,组织开展了5次督察,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河长办持续对县(区)各地河长制推进工作进行跟踪,并强化督促整改。巡河巡查到位,市级总河长王宏、雍成瀚和各市级河长先后多次深入责任段调研指导河长制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人均巡河超2次,总巡河近3000人次。问题督办到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做到件件举报有回音、件件问题有落实。专项整治到位,聚焦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相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