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城乡居保民生工程持续发展
近日,繁昌县为表彰先进,授予孙村镇等4个单位为“2016年度城乡居保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繁阳镇阳冲村等15个村居为“2016年度城乡居保民生工程工作先进村居”;同时,对2016年度各村居参保缴费率达50%以上的,分档次给予奖励资金。繁昌县用于2016年度城乡居保民生工程工作各类奖励资金共计46.9万元。
自城乡居保民生工程实施以来,繁昌县制订了详细的考核奖励办法,每年对各镇、村居的目标任务、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缴费标准、基础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荣获年度先进单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的资金奖励;对荣获年度先进村居(15名)分别给予1万元资金奖励;对完成年度参保缴费任务的村(居),根据缴费率和缴费人数等情况,分别给予3元/人、5元/人、8元/人的资金奖励。
繁昌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了基层社保工作人员的热情,营造了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城乡居保民生工程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