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凤阳县新增39个抓拍路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凤阳县新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详表附后)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2017年9月15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序号位置
1顺城路与涂山路路口
2顺城路与右弼路路口
3顺城路与西安路路口
4顺城路与中卫路路口
5顺城路与凤凰路路口
6顺城路与惠政路路口
7中卫路与长秋路路口
8中卫路与西华路路口
9中卫路与社稷坛路路口
10中卫路与长安街路口
11永乐路与中都大道路口
12永乐路与涂山路路口
13永乐路与右弼路路口
14永乐路与西安路路口
15永乐路与中卫路路口
16永乐路与凤凰路路口
17永乐路与惠政路路口
18凤翔大道与九华路路口
19凤翔大道与S310路口
20创业路与青山路路口
21创业路与发展路路口
22创业路与凤翔大道路口
23创业路与上林路路口
24 创业路与S307路口
25凤翔大道与工业路路口
26S307与工业路路口
27朝阳路与长春路路口
28朝阳路与青山路路口
29朝阳路与发展路路口
30朝阳路与凤翔大道路口
31朝阳路与上林路路口
32朝阳路与S307路口
33东环路与青山路路口
34东环路与发展路路口
35东环路与凤翔大道路口
36东环路与上林路路口
37东环路与S307路口
38教场路与长春路路口
39教场路与东华路路口
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