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总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经省总工会同意,现将我市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9名,其中市总工会4名,市直机关工会1名,慈湖高新区工会1人,总工会1名,工会1名,示范园区工会1名。具体招聘计划和职位情况见附件1:2017年马鞍山市总工会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
2、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社会活动、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现役军人;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9月11日-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