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青阳县事业单位招聘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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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其中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才能享受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取得证书的可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9月30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交流中心(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2号,联系电话:0566-5030572)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应聘每个岗位的考生两个科目笔试成绩均分别达到55分(含加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总成绩:
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教育综合知识》×0.4+《学科专业知识》×0.6合成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1.2×0.4+《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报名资格审查表。
其中,有从业(执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幼儿教师专业测试方式为试讲、弹唱、舞蹈、绘画四项,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弹唱占20分,舞蹈占20分,绘画占20分。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再进行专业测试,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线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青阳县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