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为加强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实际需要,宿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公开招聘
全额财政拨款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端正,勤奋敬业;
(四)中国共产党党员;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32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5日至19日
上午8:30 -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
宿州市纪委组织部
(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新区主楼511室)。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