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1-8月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647万元
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水平的影响,有效助力精准脱贫,2017年,无为县通过政策调整,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补助标准再提标,近日已全部落实到位。
依照芜湖市《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国家统计局无为调查队提供的2016年年度无为县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无为县6月底出台了《无为县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为全县6000多名五保供养对象提标。
明确规定:无为县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5600元。
提标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提标后五保供养对象的补助资金从1月份开始补发,最大限度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
截至8月中旬,该县为全县6087名五保供养对象补发1-7月份提标后的资金264.5万元,8月份按提标后标准发放209.2万元,1-8月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6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