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芜湖、蚌埠等医联体试点将统一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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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组建形式。城市三级医院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1+X”城市医联体;城市三级医院联合县级医院组建城县医联体;依托三级医院重点专科、优势专科,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覆盖省、市、县二级以上医院的专科、专病医联体;县级医院联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简称“县域医共体”)。
县域医共体要与城县医联体有效对接,形成完整的分级诊疗体系,落实全人口健康管理任务。鼓励将城区资源密集、功能近似的部分二级医疗机构逐步转型为长期护理、养老机构,与周边三级医院组建医养结合型医联体。
中医医联体要体现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治慢病、保健和康复的作用,延伸到基层和康复护理机构。除专科专病医联体外,1家县级医院不能同时与多家三级医院结成医联体。
3、完善管理体制。医联体双方(或多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需报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医疗机构网站公开。紧密型医联体可以实行人员、责任、资产、技术、服务、信息、医保支付等一体化管理。
松散型医联体主要以技术、人才、管理、利益为纽带,在坚持资产归属不变、财政拨款渠道不变和人员身份不变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医联体独立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制订章程,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开展协同服务和分级诊疗。
(二)加强医联体运行管理
4、促进分工协作。医联体中各级医院明确分工,密切合作。上级医院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医疗技术;下级医院承担常见多发疾病和特色专科诊疗,开展常规诊疗技术;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和慢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等治疗。
注重全科专科结合,上级医院专科医生或高年资护士和基层全科医生联合对相关疾病进行诊疗,为患者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建立诊断、治疗、康复的全程医疗服务链。
5.完善运行模式。强化医联体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职能,上下级医院可采取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开设康复联合病房等方式,开展科室与科室之间的结对合作,
加强对下级医院薄弱专科的建设,为下级医院培育一批特色专科和科室,实现精准帮扶。城市医联体可采取在社区卫生机构设立三级医院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指导带教社区医生提高诊疗水平。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要免费接收基层人员进修培训。
7.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的管理优势和品牌效应,推动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实现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强化学科间的优势互补与合作,联合开展科研和教学。
共享各成员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提升医联体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适宜技术,推进技术资源共享。
鼓励在医联体内建立或委托统一的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中心,确保检验检查质量,完成疑难复杂检验检查报告。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探索成立医联体后勤服务总公司等模式,统一提供后勤服务。
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疑难病例讨论、远程医疗服务、在线继续教育等,建立相互间购买服务的财务结算制度,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运行整体效率。
经核准生产的部分安全性高、疗效明确、性能稳定的医院制剂在医疗联合体内可调剂使用。
8.推动信息整合。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协同机制,有效共享。
支持医联体运用已有的统一信息平台,开展医联体内部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建立医联体内部的知识库共享系统,为医务人员提供临床诊疗培训和知识更新。
制定完善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加强医联体内部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支持和保障信息惠民服务。
(三)引导合理就医流向
1、推进签约就医。居民可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家庭医生签约,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医生或高年资护士与基层医务人员组成签约服务团队,为群众提供小病首诊治疗、大病筛查治疗、疑难病鉴别诊治的全程签约医疗服务,覆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完善慢性病治疗、康复、保健全流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