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居巢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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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行为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巢湖市人社局网站和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并报人社部门备案(服务期限须满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
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合同制和任职试用期制,每个职位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其中:基础工资部分参照巢湖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执行,“五险一金”参照巢湖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7个工作日后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专业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拟聘用人员在报到7个工作日期限内自愿放弃聘用;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五、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经开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为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市纪委监察局第三派出纪检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2310446(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监督电话:13865219798(市纪委监察局第三派出纪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