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逗号之差 美雇主判赔劳工千万美元
“牛津逗号”指英语中列举多个项目时,在最后的and前也加上逗号,减少可能的歧义,不过这文法的规则,却使法院判赔企业主得赔偿员工千万美元加班费。
这起劳资纠纷诉讼起于2014年,3个受雇缅因州乳制品公司Oakhurst的货车司机,控告雇主拒付超过4年的加班费。
根据缅因州的劳工法规,员工每周工作时数若超过40小时,则之后的薪资给付应以时薪的1.5倍计算,不过若因负责农产品、肉类及鱼类产品及易腐坏食物而制作罐头、加工、冷藏等工作,雇主无须付加班费。
这项法律条文的关键在于packing for shipmentor distribution的叙述,应解释“为运送或分发而包装”,或者“为运送而包装,或者分发”?
业者主张后者解释,因乳制品是易腐坏食物,公司理应不用付加班费给负责分发的司机。
不过提诉的司机引“芝加哥格式手册”指出,条文里提及每项工作使用动名词结构,唯独shipment和distribution不是使用动名词,可见这两个字汇用于与for一起描述packing这项作业。
司机说,何况他们仅负责分发乳制品,没有参与包装,所以雇主应给付加班费。
全案1审法院判资方胜诉,劳工不服提上诉,上诉法院法官则表示,法律规範的条文文意不明确,且依据缅因州的判例,工资与工时法规含混不明之处应宽鬆解释,才符合补助目的,因此判司机的理解有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