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机器人“为人服务” 欧盟研拟管理草案
欧洲议会促请欧盟研拟一套管理机器人之使用与制造的法规,包括赋予机器人一种“电子人格”,以利确保人工智能产品的权利与责任。
欧洲议会的法律事务委员会通过一份报告,报告勾勒相关法规的大致架构。
报告撰述人卢森堡议员德尔沃说:“我们日常生活愈来愈多领域受机器人影响,为了因应这个现实,确保机器人是为人服务的,我们迫切需要一套有力的欧洲法律架构。”
研拟中的机器人法律地位类似公司法人,相关法律使公司能够在法律案件中担任原告和被告。德尔沃表示,法律架构必须“针对目前已在市场,或未来10到15年可能派用场的机器人设计”。
报告指出欧盟必须特别监督的几个领域:
‧为机器人与AI专设一个机构。
‧给“聪明的的自律机器人”一个法律定义,加上一套为最先进机器人设计的注册系统。
‧一套供机器人工程师遵循的行为规範,使机器人的设计、生产与使用合乎伦理。
‧一套新的报备办法,要求企业公司报告机器人与AI对公司经济成果的贡献,以利课税及增进社会安全。
‧一套新的强制保险方案,以便企业公司理赔其机器人造成的损害。
报告对自动车辆颇有兴趣,表示无人车“最迫切需要欧盟与全球规则”来管理。报告说,“零碎无章的管理办法将会有碍落实,并且危及欧洲的竞争力”。
伦敦跨国律师事务所Osborne Clarke 律师摩根说,报告所提建议“极富争议”,例如赋予机器人“人权”,要制造机器人和AI的业者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
他说:“我制造一款机器人,这机器人做出一个能申请专利的东西,这专利权属于我,还是归机器人?我卖掉这机器人,这机器人拥有的智财权不是不是跟着去? 这些都是不容易回答的问题,而这是整个争议的核心癥结。”
欧洲议会定2月表决草案,全案需要绝对多数才能通过。